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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飞亚集团—专高企认定的知识产权时限条件

时间:2021-06-16 18:33:09 点击: 分享:
明确了知识产权的分类,理解了Ⅰ类与Ⅱ类知识产权的区别。
 
在高技术企业的认定中,对企业的知识产权采取了分类评价的方法,包括发明专利(包括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Ⅱ类评价(不包括商标)。对于Ⅰ类知识产权,Ⅱ类知识产权含金量较低,因此实施评分机制就是分数较低,而且只能用一次。
 
2:弄清高企认定的知识产权时限条件。
公司使用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在申报当年近三年内取得的,如:2017年申报的高企产品必须是14、15、16三年内取得的知识产权。[商标申请流程]


 
3:在知识产权的获取上搞清高企的要求。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有明确的要求,必须是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制、赠与制和并购等方式,取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支撑作用的知识产权。
 
4:关注其他在高级鉴定中的知识产权要求。
a知识产权所有人,必须是企业本身;在一些企业中,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拥有者是发明人、工程师或企业法人业主等,这种情况下,必须将专利转让、授权给企业本身,才能取得效果。
b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与企业的主要业务密切相关,是企业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c)知识产权授权必须由中国知识产权局授权。而在国外,或在香港,澳门,台湾取得的不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