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文变更

1.变更名称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变更法定代表人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3.变更经营范围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拟增加经营项目的业务发展说明,对拟申请的网络文化产品,已开展及规划发展的网络文化产品内容图文结合,详细说明业务内容等情况;核减经营项目的申请不需要提交此条。
  (4)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4.变更公司地址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5.变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新增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及章程等,股东层级较多的提供详细的股权结构树状图,追溯到自然人并提交公司所有股权资本构成中不含有外资成份的承诺说明;
  (4)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6.变更公司网站域名或名称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2)网站域名登记证明文件及网站域名备案证明;
  (3)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上述变更项目可以一次多项申请变更,相同资料按要求提交一份;
  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还应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一)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说明的顺序排列;
  (二)以上全部材料均应为A4规格白色复印纸单面使用(有特殊规定除外),请勿装订;
  (三)申请表为1页(如显示为2页,可适当调整行距),建议使用计算机打印。
  (四)申报材料应在每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五)由委托代理提交的,应出具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续办,到期未更换的,文化行政部门依职权注销并向社会公告。
  (七)如实向文化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